上帝是公平的,每个人都只有24个小时,没有任何人可以拥有多一秒或者少一秒,可是如果有人向你借时间,你会借给他吗?

星期五, 八月 01, 2008

逞英雄

昨天在小祺家看到他说到第一次难得跟好朋友庆祝生日,想说带她去间咖啡馆坐一坐谁知道最后竟然跑去了吃肉骨茶,看到这里令我勾起了一些小时候的回忆。

话说在中学的时候第一次跟女生约会,我们去了吃家乡鸡,吃完了当要付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钱只能够应付这餐而已,而且如果付了这餐之后我就得要走路回家,因为男人的自尊我也不好意思叫这位女生自己付自己,最后唯有自己硬着头皮付钱。

逞英雄的最后结果当然是搭十一号巴士了,在走路回家的当儿我自己就后悔了,平时搭巴士只要二十分钟的时间,想不到用走的是这么的远,幸好在半路遇到了父亲,父亲还问我为什么不搭巴士回家,当然打死我也不会跟他说我没钱搭巴士,只是说自己想试下用走的方式回家而已,老爸也没多说什么只叫我坐上他的铁马要载我回家,我心当时是多么的开心,有人载当然好过用走的啦。

5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为什么吃家乡鸡(KFC), 不是先付钱 then only eat meh?
JT

郑晁榫 说...

JT:是咯,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,有些细节也忘记了,幸好有你提醒。

小祺 说...

你小时候已表现出不喜欢运动了。。。

郑晁榫 说...

小祺:哈哈,是咯!所以我小时候是个可爱的小胖子。

匿名 说...

哈哈哈,很搞笑下。
但年轻的时候就是这样的轻狂。